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活动中心管理处2022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3-09-21来源:转载点击:24370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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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活动中心管理处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活动中心管理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活动中心管理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本单位主要负责州文化活动中心房地产、水电和公共设施的统一管理和维护,负责大型会议及重大演出的会务保障;负责中心消防、安全保卫、绿化、保洁、综合治理及日活动的后勤安全保障工作;设置单位预算帐套一套;实行政府会计制度,经费主要来源于财政拨款,实行独立核算。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楚编复〔2022〕5号文件关于调整优化州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设置的批复并同意撤销楚雄州文化活动中心管理处。

2022年上半年在楚雄州文旅局的指导和支持下,楚雄州文化活动中心管理处全体干部职工自觉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尽心尽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州文化活动中心内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上半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做好党建工作,抓好职工学习教育工作

(一)2022年上半年,管理处党支部在州文化和旅游局党委的指导和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工作实际,克服人员不齐的困难,认真做好党支部各项工作。一是年初认真制定了党建工作计划;二是持续做好“两学一做”,共组织党员和职工集中学习;三是做好公开承诺工作和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四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员主题活动,开展交心谈心活动。

(二)认真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和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学习和传达了州委、州直机关工委、州文旅局党组关于“五个年”工作、“十个一”警示教育、学习党史红色主题教育等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

(三)2022年上半年管理处共组织党员干部和在职职工集中学习6次,召开职工大会4次,加强学习,提升自身素质。

二、做好各项业务工作

(一)2022年上半年认真做好文化活动中心内进驻单位的协调工作。配合进驻州文化活动中心的8家单位做好相关协调和联系工作;进一步积极与各家单位联系沟通,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共同搞好文化活动中心的管理工作和举办的各项活动。

(二)2022年上半年加强对文化活动中心内的设施设备、消防系统、绿化景观、卫生保洁的常态化巡察。管理处将继续按照每月一次全面检查,每周一次重点部位检查,每天进行常规检查和节前安全大检查的原则,加强对文化活动中心外围进行巡察,并建立健全巡察档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发现的损坏及时修复,发现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保证文化活动中心内的设施设备正常运转,杜绝设备带病作业情况。

(三)为各级政府部门在中心内举办的大型活动提供支持保障服务,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

(四)支持乡村振兴工作。根据州文旅局的安排,单位1名人员参加州文旅局乡村振兴工作队工作。

(五)2022年上半年认真监督物业公司合同完成情况。各个科室根据本科室的工作职责,对物业公司的各项工作做到每日巡察,考核检查评分,每个季度总结交流,对不足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物业公司及时整改。

三、认真做好意识形态、创建文明城市、安全生产、综治维稳、工青妇、老干部等工作;根据相关要求成立了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制定了工作方案。按照楚编复〔2022〕5号文件关于调整优化州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设置,同意撤销楚雄州文化活动中心管理处的批复,我单位将做好撤销合并的后续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活动中心管理处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安全保卫室、绿化保洁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活动中心管理处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活动中心管理处。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活动中心管理处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5人(离休1人,退休3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2年度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活动中心管理处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28,791,515.4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91,515.41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096,596.28元,下降42.8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96,596.28元,下降42.89%;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元,下降0%;事业收入减少0元,下降0%;经营收入减少0元,下降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元,下降0%;其他收入减少0元,下降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按照楚编复〔2022〕5号文件关于调整优化州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设置的批复,同意撤销楚雄州文化活动中心管理处,资金未使用的已退回,所以与上年相比数据呈现负数和下降的情况。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活动中心管理处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2,791,515.41元。其中:基本支出1,359,511.39元,占总支出的48.70%;项目支出1,432,004.02元,占总支出的51.30%;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096,596.28元,下降42.8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617,697.17元,下降54.34%;项目支出减少478,899.11元,下降25.06%;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元,下降0%;经营支出减少0元,下降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元,下降0%。下降的主要原因分是按照楚编复〔2022〕5号文件关于调整优化州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设置的批复,同意撤销楚雄州文化活动中心管理处,资金未使用的已退回。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活动中心管理处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59,511.3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31,091.29元,占基本支出的97.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8,420.10元,占基本支出的2.0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活动中心管理处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32,004.0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32,004.02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1.专项用于支付文化活动中心管理处公共区域水费41,913.00元;2.专项用于支付文化活动中心管理处公共区域电费80,137.62;3.专项用于支付文化活动中心管理处公共区域物业管理费1,248,000.00元;4.专项用于支付文化活动中心管理处公共区域维修维护费61,953.4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活动中心管理处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91,515.4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2,096,596.28元,下降42.8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按照楚编复〔2022〕5号文件关于调整优化州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设置的批复,同意撤销楚雄州文化活动中心管理处,资金未使用的已退回。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000,675.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67%。主要用于发放2022年在职人员工资及支付单位日常办公经费开支。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63,711.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78%。主要用于发放2022年在职人员工资及支付单位日常办公经费开支。

9.卫生健康(类)支出81,666.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3%。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缴纳单位部分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5,46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3%。主要用于缴纳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活动中心管理处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零主要原因是按照楚编复〔2022〕5号文件关于调整优化州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设置的批复,同意撤销楚雄州文化活动中心管理处,我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未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按照楚编复〔2022〕5号文件关于调整优化州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设置的批复,同意撤销楚雄州文化活动中心管理处,我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活动中心管理处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比上年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原因是我单位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活动中心管理处部门资产总额0元,其中,流动资产0元,固定资产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48,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48,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按照楚编复〔2022〕5号文件关于调整优化州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设置的批复,已同意撤销楚雄州文化活动中心管理处。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0000273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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